尊敬的家长:
近年来,随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,接送学生的车辆也随着大量增加,与之有关的各类安全事故也明显增多,教训极其惨痛,说明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,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。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是我们的希望。为了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,县教育局和学校态度明朗,反对学生乘车上下学,坚决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、不符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车辆上下学;坚决不允许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、三轮车上下学,不允许16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下学;能够步行上下学的学生,不允许骑车,家长能够接送的学生,不乘车上下学;学校和全体家长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。
为了您的家庭幸福,为了孩子的安全,为了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呼吁您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乘坐车辆时,家长要选择证件齐全,牌照完备,有营运手续的车辆,不坐三无车辆,不乘坐农用车、三轮车、手扶拖拉机、报废车辆、车况差的车辆。
二、超载超员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,要求家长不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。
三、乘车时家长应与车主签好协议,以利于处理和解决一些相关问题。
四、在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时,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、下车,上车、下车讲究秩序,不拥挤打闹。不在车内追逐打闹。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。
五、家长教育学生不向车外乱扔石块、纸屑、果皮等垃圾。
六、学生下车时家长应教育学生注意观察,防止被其它车辆撞伤。
七、珍爱生命,安全第一,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如因家长和学生不能遵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和要求违反安全责任书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。
为了您孩子的安全,请您不要掉以轻心,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,时时教育孩子,关注孩子的安全,做到警钟长鸣。
感谢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,祝愿您的子女健康成长!
___年级___班学生:
学生家长(签字):
班主任(签字):
常兴镇中心小学
2011年11月23日
|